失独家庭失独证办理流程
失独家庭,是指独生子女死亡,其父母不再生育、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。失独证的办理是为了保障失独家庭的权益,让他们在失去唯一的孩子后,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和生活保障。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失独证的办理流程。
一、准备材料
1.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
2. 独生子女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3. 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失独家庭情况证明;
4.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(如已离婚,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);
5.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。
二、申请流程
1. 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;
2. 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;
3. 申请人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材料提交至区县卫生计生局审核;
4. 区县卫生计生局审核通过后,将失独证发放给申请人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 失独证的办理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,不可代办;
2. 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,如有虚假,将承担法律责任;
3. 申请人在等待审核过程中,如有政策调整或个人情况发生变化,需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。
失独证的办理是为了保障失独家庭的权益,让他们在失去唯一的孩子后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和生活保障。办理失独证需准备相关材料,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,并遵守相关注意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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